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2月29日在岳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段德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今年来,我院按照“深化阳光执法,创新民生检察”工作目标,以“对待问题零容忍、依法履职零差错、强化监督零信访、服务群众零距离”为要求,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和打击刑事犯罪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获得“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县级“好”领导班子等荣誉。
一、坚持依法履职,加大惩治和预防犯罪力度
查办职务犯罪,深化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全年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7人,现已判决9件9人。深挖职务犯罪大要案。如省地勘局原局长王迪生(正厅级)贪贿系列案,我院查处其中主要受贿、行贿对象4人,固定主要犯罪证据,为全案的顺利办理奠定坚实基础。查办渎职犯罪有成效。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渎职犯罪打击力度,针对2014年度东洞庭湖“10·1”沉船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查处县地方海事处、市地方海事局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及原案共计6件6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积极回应群众举报,严厉查处医药卫生、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民生领域“苍蝇”式职务犯罪,如岳阳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局长方某(正科级),违规发放规划许可手续涉嫌滥用职权案;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田某受贿案、医药供应商戴某行贿案,麻塘镇政府工作人员晏某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杨林乡林业站方某利用职务便利,涉嫌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案等。实现惩防并举常态化。“良医治未病”,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共组织预防调查、犯罪分析14件次,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开展招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108次,有效净化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我院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联合县纪委设立“岳阳县廉政警示教育日”,按照“参观一次教育基地,观看一部警示片,上一堂预防教育课,写一篇心得体会”的流程要求,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到一年时间,已有30多个机关单位和乡镇村场,3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严惩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岳阳县建设。始终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04件260人,起诉269件367人,案件数量基本与去年持平,无一错捕、错诉案件,办案准确率100%。突出打击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六类”案件,共审查起诉“黄、赌、毒”案件87件119人,抢劫、盗窃等侵财案件37件53人,制假贩假案件17件27人,如对李某等人贩卖21公斤冰毒的特大案件,从快从严作出批捕决定,因案情重大,该案已移送市院审查起诉。促进综合治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决定不批捕62件92人,不起诉15件20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9件10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9件13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畅通信访渠道。坚持“群众诉求无小事”,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负责制”等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37件次,受理举报线索18件。如任季秋申请国家赔偿案,对这起19年前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坚持有案必办、有错必纠,仅用1个月就完成审查程序,并决定依法予以国家赔偿,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强化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注重非法证据排除,尊重和保障人权,针对侦查行为、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共计27件次。依法纠正执法不严的问题。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2件,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诉16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案件2件。依法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身患艾滋病、尿毒症等绝症患者涉嫌犯罪后执行乏力的问题,将县收治中心与县看守所一并监督,加强日常监管,共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纠正违法27件次;加大对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对全县417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台账,防止脱管漏管,建议对违反规定的2名监外服刑人员重新收监。
二、做实民生检察,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依*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理念,全力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民生的各项工作,努力使检察机关成为我县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的做法获《湖南日报》连续4天大篇幅报道。
服务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岳阳市检察机关服务“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的十条意见》,以及县委“二十四字”执政、发展理念和“一二三四”发展战略,执法办案讲究方法,竭力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真正做到“既除虫又护花”。积极开展“优化经济环境侦查监督专项活动”,对破坏经济发展秩序的犯罪从严查处,如原新开镇马某等5人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阻碍岳兴公路施工,原新开镇陈某涉嫌敲诈勒索周边企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果断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积极为企业化解社会矛盾,如新墙镇侯某因经济纠纷,故意损坏富和科技公司财物,在侯某悔罪、双方达成和解后,依法对侯某做出构罪不捕决定。
服务群众。充分发挥东洞庭湖检察室职能,积极向广大湖区群众宣讲法律,加强对湖区刑事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注重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对水上派出所、湖洲法庭及渔政、沙管、海事等部门执法活动开展全面排查,发出检察意见书4份,均被采纳。同时选聘24名阳光执法监督员,选择在城关、新墙、筻口、毛田4个中心集镇设置检察联络室,收集群众意见,听取群众诉求,把检察院搬到群众家门口办公,得到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支持。
服务中心。主动帮扶鹿角小学,协助其完善操场、食堂、围墙等基础设施,到黄沙街镇敬老院慰问孤寡老人。同时,我院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到黄沙街镇再茂村、友义村开展帮扶新农村建设及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协调帮扶资金30万元,对友义村村部办公场地进行改造,配套建设村级卫生室、村民活动中心、小学教学点,院党组全体成员曾三次上门慰问特困户,迅速摸清底子,找准贫困原因,明确帮扶对象,为圆满完成精准扶贫任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并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案件管理中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定期赠阅《巴陵检察》联络专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坚持政治建院。坚持党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坚持查处副科以上干部立案前报告制度,形成定期向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机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办案一线建立党小组,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将检察工作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院党组切实肩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治检先治长,所有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院纪检组肩负起监督责任,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逐人、逐月、逐案、逐事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警诫勉谈话。
坚持规矩立院。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将干警八小时内外活动统一纳入院纪检组的监管范围,要求检察干警做到为人和气,家庭和睦,单位和谐。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的“七见”要求,查摆出6个方面12个突出存在的问题,具体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责任人,实行挂销号制度,倒逼干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我院建立《自动轮案制度》,严把案件“入口关”的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推介。在今年全市执法状况考评过程中,我院案件质量得分创历史新高,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文化育院。积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开展 “巴陵检察大课堂”、“道德讲堂”、“公诉沙龙”等活动,并邀请湖南理工学院教授给干警上公务礼仪课、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明确奖罚措施,全年绝大部分科室进入省、市、县先进行列;注重岗位练兵和工作中的传帮带,加强业务骨干和年轻干警的培养,干警陈兴满在全省公诉业务竞赛活动中,一举夺得全省“优秀公诉人”荣誉;今年县人大组织的政法干警执法业务考试,我院夺得平均分、最高分两个第一。
坚持科技强院。加大检察信息化建设力度,依托全国检察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扎实开展检务公开活动,及时公布检务和案件信息动态701件,公开已生效刑事判决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以及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135份,发布总量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加强检察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科技水平,现已建成高标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接访系统、侦查指挥中心,为检察事业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
201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措施不够有力,优化发展环境有待加强;二是监督职能发挥不够有力,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队伍青黄不接,创先争优意识有待加强。对此,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直面问题,努力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继续按照县委服务大局做表率,忠诚履职当先进,改进作风树形象的要求,围绕“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以加强党建为抓手,以服务发展为己任,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县,积极服务“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建设美丽幸福岳阳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保持反腐败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查处力度,结合省委巡视组工作成果,积极摸排线索,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索拿卡要”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国家惠农政策、国家惠民项目领域职务犯罪,特别是“小贪巨腐”等“苍蝇”式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
深化“民生检察”举措。进一步深化阳光执法,推动检力下沉,落实便民措施,主动服务群众,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检察环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对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托东洞庭湖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平台,延伸检察触角,服务保障民生,以执法办案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和每个党员的战斗堡垒、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体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确保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不出问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完善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制度机制,确保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16年,既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岳阳县创新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策部署,扎实工作,不辱使命,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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