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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5日在岳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钟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情况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岳阳县工作目标,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自觉践行“努力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的理念,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检察服务。

  以服务“四大会战”工作为重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全县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建设,依法批捕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阻工挠工等犯罪案件4件10人、起诉6件9人,如依法批准逮捕隋某某、蔡某某、蒋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保障我县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依法起诉网络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0件17人,如黄某某诈骗案,受骗群众达30余人,涉案金额一千四百余万元,经提起公诉,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依法起诉非法经营、非法销售伪劣产品等涉企犯罪案件7件16人,并深入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其它企业开展调研,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助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做到既“除虫”又“护花”。

  以服务生态保护工作为重点,践行“绿色司法”理念。依法批捕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7件23人,提起公诉18件32人。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如在办理跨省非法处置残留“四氢噻吩”铁桶引起的污染环境案时,我院联合环保部门,督促涉案企业将被污染土壤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修复生态环境,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以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为重点,着力保障民生民利。严惩破坏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侵害国家利益犯罪,对骗取国家家庭农场补贴资金的长湖乡韩某、蒋某某,依法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对故意损坏扶贫项目财物,阻挠工程施工的毛田镇李某某,依法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确保惠农资金和扶贫项目安全。同时,认真落实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黄沙街镇和谐村驻村扶贫工作,组织集中入户走访11次,引进木材加工厂2家,完成道路硬化3.2公里,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饮水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帮助20户64人如期脱贫,用“绣花功夫”,确保完成和谐村脱贫摘帽工作任务。

  二、坚持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推动平安岳阳县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止11月份,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57件443人,批准逮捕257件30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89件685人,提起公诉424件572人,办案数量较去年同期上升15%,案件质量稳居全市前列。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共批捕涉恶案件19件27人,已起诉2件5人,如张谷英镇张某某,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构成恶势力犯罪,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市完成侦防职能划转和18名同志的整体转隶工作,加强与监察委工作衔接,成立职务犯罪办案组,统一高效行使批捕、起诉等职能,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如岳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胡某某受贿案、筻口镇原计生办报账员方某贪污案、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原副主任科员陈某受贿案、新墙镇原袁岭村村主任袁某某挪用资金案,继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成立驻县公安局侦审指导办公室,对侦查机关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同步监督,共监督立案 22件,监督撤案20件,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罪17起,纠正漏犯32人,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3份,均已纠正;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和驻食药工质局、环保局检察联络室,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4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办理抗诉案件2件,改判2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5件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的专项督查,共书面纠正违法42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3件;同时,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建议收监执行8人,已收监6人,个案重点监督2人。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2件2人,目前已提起公诉1件1人;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不批捕13人、不起诉2件3人,封存犯罪记录3份;针对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事件,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开放日活动,由检察长担任鹿角中学法治副校长,选派优秀检察官在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预防校园暴力、防范性侵、远离毒品等专题普法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运用法律武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与县司法局构建“律师代理申诉”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如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户舒某某申诉案,因其女在岳阳县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不服案件处理结果,多次赴省、市上访,我院引导其依法维权,帮助申请律师援助,并安排专人赴贵州实地调查,解决司法救助款2万元,促使其息诉罢访。

  三、坚持“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定位,努力提供优质民行检察服务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理念,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充分运用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公益诉讼工作共识全面形成。在县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委办和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在全县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铺开提供了有力支撑。如在办理公田镇广发采石场粉尘污染饮用水渠案中,在人大的同步监督下,我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由企业出资对饮用水渠覆盖硬化绿化,既达到环保要求,又避免企业关停,取得双赢效果。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全面破冰。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共摸排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线索71件,立案6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份,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如在办理红日驾校侵占林地案时,我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补植复绿原水泥场地103.8亩,有效修复了新墙水库周边生态环境。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加强。联合食药、教育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联合卫计部门对疫苗存储、流通、注射和医疗垃圾处置等进行专项检查,联合法院开展“小标的大查封扣押冻结”和“高值贱卖”监督专项活动,共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7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7件次,发出检察建议30份,均得到有效纠正和执行。

  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鼓励干警投身一线办案;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自觉接受岳阳市检察院政治巡察,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以深化改革为关键,全面释放检察发展活力。认真落实以“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通过民主测评、层层考核,在派驻纪检组的同步监督下,经过两轮遴选,共选拔出20名员额检察官;完善“1+1+1”办案组模式,即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建立“以司法办案为核心指标,以职业操守和外部评价作参考指标”的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今年3月15日,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我院召开员额检察官述职评议大会,主动接受监督评判,测评满意率达100%。

  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创先争优水平。以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为目标,发挥“全省检察文化示范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打造“书香型检察院”,升级扩建图书室,新增1500余册书籍,搭建干警学习平台;深入开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学习调研实践活动,撰写了《东洞庭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构建》等4篇调研报告,为上级检察机关决策提供参考;以电视、报刊和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对“交通肇事罪”、“污染环境罪”等常见罪名的生动诠释,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展现检察官风采。

  以接受监督为常态,全面增强执法公信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汇报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和重要事项,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推动办案工作、破解发展难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汇报检察工作,寄送《巴陵检察》1000余份;不断强化检务公开,推进案件信息“互联网+”平台建设,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02件、终结性法律文书464份,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

  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岳阳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不断发展进步。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全体代表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新时代应有新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立法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中,法律监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有待在实践中予以探索解决;三是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干警的能力素质有待全面提升。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紧紧围绕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检察机关重要职责,确保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切实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涉企案件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依托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加强和企业家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持续推动“除虫护花”机制开花结果。

  二、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维护公平正义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密切与监察委协作配合,完善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司法前会商机制,增强惩治腐败合力;发挥东洞庭湖检察室的职能作用,成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持续聚焦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保护,重点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的法律监督,使检察机关真正成为公共利益代言人。

  三、持续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确保检察权统一高效运行

  坚定不移地抓好后改革时期的各项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岳阳县检察工作实际,科学整合内设机构,优化职权配置,提高办案效能;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员额检察官述职评议制度;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借鉴试点地区成熟经验,探索完善引导侦查取证、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机制,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强化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权威。

  四、持续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队伍健康发展

  坚持依规治检,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检察机关有效执行,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件件有回音、有着落;坚持人才强检,积极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岗位练兵、内部轮岗、技能实训、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坚持文化育检,持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从优待检,在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警,多办实事、多解难题,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

  各位代表: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岳阳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岳阳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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