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对相关案件补充侦查。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
人员:曹飞(主任)、杨帆(副主任)、陈威(副主任)、秦颖、罗培文、方芬、罗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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