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岳阳县看守所检察室
主要职责是(一)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三)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五)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七)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人员:曹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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