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洞庭湖检察室
主要职责是加强东洞庭湖生态坏境保护,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受理湖区群众、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经检察长批准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加强对水上派出所、东洞庭湖法庭等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湖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畅通湖区群众诉求渠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人员:陈兴满、罗友新、陈思诚
陈兴满
2006.09—2010.06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法学本科班学生
2010.09—2012.01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
2012.02—2016.02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2016.03—2017.03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兼未检室主任(2016.12三级检察官)
2017.03—2018.01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
2018.01—2019.06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2018.05二级检察官)
2019.06—2020.09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东洞庭湖检察室主任兼侦监科科长
2020.09—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东洞庭湖检察室主任兼第一检察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