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检察动态    检务公开    检察业务    以案释法    队伍建设    检察文化    检察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蒋宗耀醉酒驾驶被起诉
时间:2012-05-24  作者:yueyangxian|yueyangxian@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0日,岳阳县检察院对被告人蒋宗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此案是该院提取公诉的首起新罪名案件。
    被告人蒋宗耀(男,55岁,湖南省岳阳县人),于2012年12月1日吃晚饭时喝了一 杯白酒后,骑摩托车沿107国道由北往南回家,18时10分许行驶至1516KM路段时,遇到前方高忠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徐懂生、吴冬华两人推的一辆旧三轮摩托车相挂,三人在路边协调,蒋宗耀当时看到前方有一辆三轮摩托车,隐约听到有人站在路边上讲话,但由于自己车速较快、刹车不及时,蒋宗耀骑的摩托车撞上前方停放的摩托车后,车在地上转了一圈才横停在路上,并将路边的高忠撞伤,蒋宗耀自己也被摔在地上。
    事故发生后蒋宗耀和高忠被送往附近的宏图医院治疗,蒋宗耀到医院后都不清楚自己还撞伤了人。据仪器检测蒋宗耀当时的酒精含量是500mg/100ml,两小时后采血送检,血液中乙醇定量检测为122.9mg/100ml。经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勘查认定:蒋宗耀醉酒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通讯员:姜晓星)
 
检务公开
院领导介绍
院情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报告
预算公开
新媒体
岳阳县检察微博二维码
岳阳县检察微博二维码
岳阳县检察微信二维码
岳阳县检察微信二维码
岳阳县检察院客户端二维码
岳阳县检察院客户端二维码
友情链接: